当前位置: 首页 · 读者服务 · 正文

读者服务

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借阅管理暂行规定
发布日期:2022/04/28 点击量:

为了加强读者借阅管理,特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教职员工经信息中心办理—通校园卡后即可成为本馆正式读者。

二、新生入学后,由信息中心统一开通一卡通校园卡后即可成为本馆正式读者。

三、学生每卡可借2本;教职工每卡可借5本;每本书可续借一次。

四、图书连续借阅期限:学生为30天,教职工为60天。凡超期未还者,须自觉缴纳微机自动累计的超期款,否则不能继续借书。超期款按每本每天0.2元的标准计算,因公外出或实习 等原因借书不能按期归还者,由单位出示证明,返校后五天内归还,经馆领导核实批准,可不作超期处理。寒暑假期间内过期的图书借还日期顺延至开学一周内归还,可不作超期处理;寒暑假放假前已超期的图书,假期内自动算超期。

五、报纸、期刊合订本以及图书孤本等珍贵图书不能外借,只能就室阅览,如确因教学科研需要,经馆长批准,方可外借。

六、条形码是微机借阅时识别图书的标识,要注意保护,如有损坏,须按规定赔偿。

七、读者离开学校(学生毕业、退学、教职工工作调动等)时,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结清所有费用,办理注销手续。

上一条: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行为规范处理暂行规定
下一条: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馆长信箱

地址:湖南益阳市益阳大道(西)238号

Copyright◎2011 益阳师范学校 版权所有  湘ICP备11020599号-1